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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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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自觉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

(三)自觉遵守本会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商会秘书处组织考察;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颁发会员证并公告。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六)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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