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能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
2、建设职能: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
3、参与职能: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
4、教育职能: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
二、商会工会的主要职责 维护社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动员和组织职 工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管理,为会员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三、商会工会会员及会籍管理
1、社区内以合法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商会工会。
2、社区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和个体工商业户户主及新雇员工可以直接申请加入社区工会。
3、各企业退休职工自愿加入商会工会的,可以直接申请入会。
4、机关事业等单位的公职人员退休后有自愿加入商会工会的,可以提出申请或会籍直接转入 商会工会。
5、军队退休干部根据本人的要求和自身实际,也可以自愿申请加入商会工会,参加商会工会 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商会会员的一切待遇。